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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佩兰到了港城后,用全部积蓄买了一套屋子,也不再用啤酒染发,接着便当起了翻译——英译中,中译英,都行。
港城有不少混血儿,王佩兰在这里没有被当成上等人,也没有受到歧视。
王佩兰依旧不喜欢胸毛男,她找的男朋友是华人。
一个死了太太的华国小商人。
正巧姓华。
“王小姐,华先生来了。”菲佣边敲门边道。
“请他等一等。”王佩兰放下笔,伸了个懒腰,对着镜子照了照,白肤依旧是白肤,黄发已经恢复成乌发,可她也描了眉并涂了口红,还喷上了巴黎香水。
一袭素色旗袍的王佩兰极有女性魅力。
“佩兰……”一见女友,华先生立马从单人沙发上站起来,便迎到了楼梯口,还十分洋派的亲了亲她的手与脸:“亲爱的,我们什么时候结婚?”
“你父母同意了?你儿女也都同意了?不是让你娶表妹吗?”原配是表妹,现在没了原配,还要再娶一个表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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